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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探視權」與孩子的會面交往權?

2,691 Views 「探視權」與孩子的會面交往權? 撰文/環海法律事務所 本篇文章重點 會面交往的說明、遵守事項與聲請方法 小榮與小玉育有兩子小富及小貴,小榮與小玉已經離婚,但是小富及小貴由小玉帶回娘家照顧,小榮、小玉針對孩子的會面交往無法達成共識,小榮該怎麼辦呢? 一、什麼是會面交往 會面交往,也就是俗稱的探視權,是指父母離婚或是分居超過6個月以上,讓未取得親權的一方,或是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,「有權」與未成年子女保持聯繫、接觸、互動的權利。 二、會面交往的內容 會面交往通常會約定見面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、由誰接送等等,不論是自行約定或是聲請法院酌定,細節及注意事項可以參考下列說明: (一) 時間:除了平常見面時間,需額外注意的是有許多特殊節日或活動是可以另行約定的,例如: 過年期間。 寒暑假。 母親節。 父親節。 國定連續假日。 生日。 小朋友成果發表等特殊節日或活動。 (二)地點:可以約在學校、父或母家、警察局、超商等等。 (三)方式: 會面形式:見面、通信、通話等。 明確約定:需約定清楚,在星期幾、什麼時間、由哪一方將孩子帶到什麼地方、由誰接送。例如:小榮得於每月第1、3週的星期五子女放學時,前往子女就讀的學校(如遇休假日則至小玉家),接回子女同住生活,至二日後之星期日下午六時,將子女於小玉家中交還小玉。 階段式會面交往:(1)在有家庭暴力或其他安全問題時,以孩子的權益作考量,可以藉由第三人陪同會面的方式,漸進式調整。比如:可以向兒福聯盟申請陪同親子會面服務。在雙方無法自行協調會面交往,又有顧慮的時候,可以藉由社工的陪伴與協助,在特定場所先由社工陪伴,降低父母或子女的不安與焦慮。協助父母進行親子討論,也可以幫助孩子逐漸適應探視。雙方與孩子都穩定後,再進一步討論之後的會面方式。(2)此外,在訴訟中,如果有家庭暴力或其他安全顧慮,也可以向法官說明,由法官裁量是否採取階段式(漸進式)會面交往方式。也就是將會面交往分成不同階段,比如:社工陪同探視、特定場所會面,一直到能接回同住,以階段漸進的方式會面。一方面保護雙方的安全,也維護父母與孩子的親子關係。 三、聲請酌定會面交往 可以聲請酌定會面交往的事由如下: 當雙方就會面交往的方式無法達成共識時。 雙方已經有達成會面交往的協議,但是發現隨著孩子長大,需要調整,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。 無法達成共識,舉例來說,就是對於探視孩子的時間、地點沒有共識,或是有一方刻意阻撓不配合他方探視。 四、聲請改定會面交往 法院已經有裁定會面交往方式,不過如果有下列事由,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會面交往: 情事變更,可能因為孩子長大情況改變,雙方就會面交往無法達成共識時。 法院裁定會面交往的方式難以履行,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。 舉例來說:法院原本裁定,每月第1、3週的星期五子女小貴放學時,小榮可以前往小貴就讀的學校(位於台中),接回小貴同住生活,至二日後之星期日下午六時,將小貴於小玉家中交還小玉。但是小貴因為就學的緣故,前往台北市就讀,小榮因為工作緣故調到彰化,小榮沒有辦法在子女放學時趕到學校接回同住,小榮小玉就會面交往方式又沒辦法達成共識,因此情事變更,所以小榮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會面交往。 五、誰可以聲請 以下5種類型都可以為子女的利益提出聲請。 未成年子女。 父母之一方。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 社會福利機構。 其他利害關係人。 六、向誰聲請 向未成年子女所在地法院(家事及少年法院)聲請。 七、聲請要準備什麼 聲請書狀(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方式)。 未成年子女、聲請人及相對人的戶籍謄本各1份。 離婚等證明文件(離婚協議書、離婚判決及確定證明書等)。 擬定與未成年子女具體的會面交往的時間、方式等。 聲請費用新臺幣1,000元。 八、如果對方不遵守該怎麼做 (一)取得法院裁定: 首先,如果是雙方協議約定會面交往的話,是沒有強制力的,所以要先向法院聲請裁定會面交往。如果取得法院裁定後,對方沒有依照裁定履行,就可以拿暫時處分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 (二)執行: 調查與勸告:因為家事事件有它的特殊性,直接採取強制執行手段可能會加深雙方的對立,所以給予一個和平、理性的處理方式。除了可以直接暫時處分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如果不清楚對方履行的狀況,也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查;如果對方不履行,也可以先請法官勸告對方履行。 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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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要監護權,「教養計畫」到底該怎麼寫最好?

2,956 Views 我想要監護權,「教養計畫」到底該怎麼寫最好? 撰文/環海法律事務所 本篇文章重點 教養計畫準備好,孩子未來沒煩惱! 一、主軸(必備項目) 目前生活狀況。 目前照顧、教導孩子的狀況。 規劃孩子教育、養育的內容。 如何實施友善父母、對探視權的看法。 自己適合擔任監護人(親權人)的原因。 二、教養計畫範例 (一)前言 首先可以先概略簡述目前的狀況,以及對於孩子或整體生活的期望。例如:為了讓孩子有良好的成長過程,小榮與小玉目前約定好由各自輪流照顧一周,讓孩子能接受父母各自所應扮演的角色及關懷。小榮提出本教養計畫,規劃未來將提供給孩子的成長環境、教育資源、以及教育方式,期望能讓孩子健全成長,擁有美好的童年。 (二)生活狀況、經濟狀況與居住環境 說明目前工作情形、財產狀況、生活狀況、居住環境等等。例如: 目前在牙科診所上班,擔任牙助職位,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,周休2日。月收入約3萬5千元,年資15年,工作穩定。 名下有1棟房屋、1筆土地、1輛汽車,存款充足。 小榮身體健康,平常下班回家就以照護並陪伴孩子為主。 目前住在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19樓,生活機能便利附近距離幼兒園、公園、學區均車程5分鐘。客廳內陳設有兒童椅、嬰兒床、童車等。孩子的房內設置兒童積木及兒童玩具,且為保護孩子的安全,房間內設置防撞設施,以避免孩子碰撞受傷。 (三)家庭支持系統及同住家屬 說明目前同住家屬有誰,與孩子的相處情況如何,家人是否可以協助照顧孩子。例如:目前與母親、弟弟一家人(未成年子女兩名)共6人同住,除可親自陪伴小孩,家人也願意適時給予支援,孩子與小榮母親相當親近。此外,有堂兄弟姊妹陪伴成長,在求學的路上也能互相砥礪。 (四)照顧孩子的情形與孩子目前受扶養的情形 目前怎麼照顧孩子,孩子的狀況如何。(可以從食衣住行育樂描述)例如:小榮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,負責對孩子進行言行管教、三餐飲食以及就醫等等,除了上班時由家人照顧,均由小榮與同住家屬共同照料。孩子目前已慢慢能理解大人說的話,因此小榮開始對孩子建立規則,告知其是非對錯。此外,孩子與小榮感情互動極佳,小榮平時會陪伴孩子玩耍,到公園散步。孩子從出生到目前為止,衣食無虞,有堂兄弟姊妹與家人的陪伴,身心靈狀態佳。 (五)教育與人格養成(本項目為教養計畫重點) 說明預計讓孩子就讀哪間學校,計畫理念、目的、內容是什麼,例如: 預計讓孩子就讀環海幼稚園、環海國小、環海國中、環海高中。 計畫理念:須全面關照孩子的身體、社會、情緒、認知、語言等各面向發展。 計畫目的:(舉例如下)(1)學齡前:重視認知智商以外的情緒培養…。(2)幼稚園:重視身體健康、培養人際智能…。(3)國小:培養其責任心,是解決許多問題的教育手段…。(4)國中:培養孩子全面發展…。(5)高中:培養孩子積極正面的態度…。 計畫內容:(舉例如下)(1)體適能發展:(說明如何訓練體適能)(2)責任感的培養:(說明如何培養責任感)(3)良好的學習環境:(說明將如何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) (六)協力父母、友善父母 對於另一方的探視權(會面交往),應保持友好的態度,表達是否願意依照雙方協議或是法院裁定的方式進行會面交往。因為父母雙方對於孩子的事物願意溝通、不對立,才能避免因離婚給予孩子傷害。因此,可以說明對於自己的想法與理念,會怎麼調整與配合。例如:小榮絕對會保障配偶會面交往的權益,讓孩子與媽媽維持良好的互動及相處關係。因為只有孩子跟雙方父母正常的互動,才能避免孩子心靈受創。 (七)適合擔任親權的原因 教養計畫書最重要的目的,就是讓法官瞭解自己的想法與規劃,讓法官認為自己是適合照顧孩子,進而取得孩子的親權。因此,最後可以就自己適合比對方更適合擔任親權人的原因加以說明。例如: 小榮月收入3萬5千元,年資15年,經濟狀況相當穩定,能提供孩子完足的基本物資需求及良好的生活環境。住家鄰近幼兒園、公園、學區,生活機能完善…等。 此外,小榮的家庭支撐系統確實十分完善…等。 目前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,小榮與小玉約定好由各自輪流照顧一周,讓孩子能與爸爸媽媽皆有深入的交流及接觸,且雙方皆有遵守約定,確實給予孩子充滿溫度及友愛的環境…等。 小榮重視孩子的身心靈發展,因此小榮絕對會保障小玉的會面交往權益,讓孩子與媽媽維持良好的互動及相處關係。綜上,就經濟狀況、生活狀況、居住環境、家庭支持系統、友善父母原則等,小榮確實能擔任親職人的角色。 三、小結 教養計畫的目的,除了向法官表達自己對的想法與對孩子未來的規劃,也是展現自己誠意跟優勢的方法之一。好的教養計畫可以讓你在爭取孩子親權的路上多一份助力,也會讓你在撰寫的過程中可以好好思考、規劃孩子的未來。 總編輯/廖國竣律師副總編輯/王思穎律師審閱/王博鑫律師整理/何翊慈律師

「離婚協議書」要怎麼寫?一張圖帶您了解簽離婚協議書要注意的重要內容

3,190 Views 「離婚協議書」要怎麼寫?一張圖帶您了解簽離婚協議書要注意的重要內容 撰文/環海法律事務所 本篇文章重點 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呢?需要有哪些內容?如果能在協議書裡清楚約定並載明各種事由,可以避免雙方以後再有紛爭。 一、 離婚協議書一般會有以下內容 當事人(夫妻雙方)基本資料 表明雙方同意離婚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(監護權、親權) 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(探視權) 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 贍養費 剩餘財產分配 兩位以上證人簽名 約定時間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簽署與日期 二、詳細內容該怎麼約定 (一)當事人(夫妻雙方)基本資料 應填寫雙方的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住址等等。 (二)表明雙方同意離婚 例如:茲因雙方意見不合,難偕白首,同意離婚,茲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兩願離婚書約條件如後。 (三)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(監護權、親權) 也就是約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由父親或母親,還是由雙方共同監護。如果有二位以上子女,也可以分別為不同的約定。例如: 雙方在婚姻存續中所生子女 小榮  (男,民國100年05月03日生,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3456789)以及  小金 (女,民國102年10月15日生,身分證統一編號:A223456789),親權均約定由 甲 方獨任行使(行使與負擔權利義務)。 雙方在婚姻存續中所生子女 小榮  (男,民國100年05月03日生,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3456789),親權約定由 甲 方獨任行使(行使與負擔權利義務)。雙方在婚姻存續中所生子女  小金 (女,民國102年10月15日生,身分證統一編號:A223456789),親權約定由 乙 方獨任行使(行使與負擔權利義務)。 (四)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(探視權) 當約定好監護權後,就算未成年子女決定由其中一方單獨監護也不用太擔心,法律有保障孩子跟父母,未取得監護權的另一方,可以透過約定探視權的方式跟孩子保持互動跟交流。 通常會約定見面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、由誰接送等等。在過年的期間、寒暑假、母親節、父親節、春假、生日、小朋友成果發表等特殊節日或活動,都可以另外約定。例如: 乙方得於每月第 1、3 週的星期五子女放學時,前往子女就讀的學校(如遇休假日則至 甲方家 ),接回子女同住生活,至二日後之星期日下午六時,將子女於 甲方家中 交還甲方。 寒暑假期間:除維持平常的會面交往方式外,寒假得增加5日、暑假得增加10日,具體時間、地點、方式,由雙方屆時另行約定。 (五)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 就算只有一方單獨取得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,不代表另一方就不用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扶養的義務喔!雙方可以約定扶養費的金額、付款的時間、方式等等,例如: 甲方 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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